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北京市朝阳区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财政决算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3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关于成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批复》(朝编【2010】43号)《调整区人力社保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朝编【2015】50号)《关于调整区人力社保局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朝编【2017】80号)《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朝编办【2020】3号),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隶属于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综合管理,受理并承办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工作等。内设八个科室分别为两个行政科室:办公室和组织科,六个业务庭室:立案调解庭和审理一、二、三、四、五庭。

(二)人员构成情况

仲裁院事业编制93人,实有人数8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065.19万元,比上年减少2,595.76万元,下降29.9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053.39万元,比上年减少1,470.84万元,下降19.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53.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049.84万元,比上年减少2,599.31万元,下降30.05%,其中:基本支出2,469.7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0.82%;项目支出3,580.0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9.18%。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65.19万元,比上年减少2,595.76万元,下降29.97%。主要原因:2021年仲裁院未产生新址相关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9.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0%;教育支出4.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4.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94%;卫生健康支出175.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16万元,增长100.00%。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6.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16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朝阳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864.3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4.25万元,增长2.34%。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5,625.6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3.94万元,增长2.44%。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经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38.7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31万元,增长0.13%。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75.0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75万元,下降2.6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175.0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75万元,下降2.64%。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469.7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66万元减少0.6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66万元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44.9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0台,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朝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办公用房租金

 

主管部门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项目负责人

 

刘斌

 

联系电话

 

87983333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482.7617

 

2482.7617

 

2482.7617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482.7617

 

2482.7617

 

2482.7617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劳动仲裁工作正常开展。

 

保障劳动仲裁工作正常开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面积

 

14221.12平方米

 

14221.12平方米

 

12.5

 

12.5

 

 

质量指标

 

指标1:使用效果

 

确保仲裁业务正常开展

 

确保仲裁业务正常开展

 

12.5

 

12.5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时效

 

按合同约定支付

 

按合同约定支付

 

12.5

 

12.5

 

 

成本指标

 

指标1:成本控制

 

在财政资金范围内

 

在财政资金范围内

 

12.5

 

1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社会效益

 

为市民提供办公场所

 

为市民提供办公场所

 

30

 

30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指标2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满意度

 

98%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